About 車禍鑑定 April 16, 2025 Category: Blog 二、申請或警(憲)機關移送之案件距肇事日期逾六個月以上。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而遲誤該期限者,不在此限。所以如果想先調解的話,也應該在這段時間內提出,這樣如果調解不成,還可以再提出告訴或起訴,保障自己的權益。例如,鑑定報告認定 read more